學生碩士學位先修




常見問題:
- 學生取得先修生資格後,須於本校學則規定之修業期限屆滿前(不含延長修業年限)取得學士學位,並於畢業當學年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或碩士班考試,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如未符合前述規定者,不具先修生資格。
- 於本校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碩士班課程,其成績達七十分以上者可申請抵免,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(不含論文學分)。
- 碩士班課程如已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,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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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學生碩士學位課程先修辦法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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